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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市日前發生一路疑似兒童受虐事件,一名單親媽媽趁中秋假期,帶著大女兒去看由前夫照顧的兩個弟弟,沒想到看到只有三歲幼兒,全身赤裸站在陽台,不但瘦成皮包骨,雙手還被束帶綁住,身上更遍及瘀傷,新竹地檢署在完成初步調查以後,已對男童生父和同居女友核發緊迫回護令,並告知限制其住居。
兒少受虐事件頻傳,是台灣的羞辱,對於國度將來的主人翁,護衛兒童平安成長不但是國度、社會的責任,在立法院制定兒少法,內政部成立兒童局時,都曾幾回再三宣示回護兒童少年的決心,但遺憾的是,兒虐事件卻直線上升,顯示現行法令與體系體例都存在嚴重的缺失,包括公部分救援出場時候太慢、社工系統士氣降低,處所當局不正視兒虐案件等等。
進一步說,公部門的社工系統救濟,常常是虐兒事件張揚開來才被動參與,但是對不幸的兒虐事件,預防固然重於後續救濟,而事後的輔導、安置若未妥帖處置,很輕易造成二度傷害,這類環境與其指責社工,不如說是政府對兒虐事件關懷水平有待增強,包孕警政、民政、教育及鄰里等第一線觸覺似乎不敷靈敏,很少通報,而社工一小我所負責的區域太大,也沒法掌握增加中的兒虐事件。
針對推動修法增強落實兒童權益的保障已是迫在眉睫,也切實其實有其迫切性,對於有加害兒少的虞犯應列入法令提防之列,立即進行輔導,並加重黉舍、村里鄰與社工單元的責任,最少第一次虐童事務發生後可立即發現參與,別讓受虐兒童成為我國鮮明的印記!
文章來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7%A4%BE%E8%A9%95-%E5%85%92%E8%99%90%E4%BA%8B%E4%BB%B6%E9%A0%BB%E5%82%B3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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